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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1章 贼酋叩首(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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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辅第051章 贼酋叩首(下):准备有声小说在线收听

高务实略微诧异:“为何我们还有水獭皮能出售?蒙古没有?”不得不说,高务实的对野生动物的了解不怎么样,他还以为蒙古那边各种兽皮应该都很是充足,连带制皮技术也很先进来着。

“水獭多在河流湖泊边栖息,蒙古那边倒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可相比咱们就少得多了,再说他们平日以游牧为生,反倒不是经常去猎捕水獭之类的东西。而蒙古冬天颇冷,水獭皮对他们很是有用,再加上咱们汉人手巧,制皮精美耐用,因此蒙古人很喜欢找咱们汉人买水獭皮,特别是蒙古贵人们,都喜欢水獭皮。”曹淦解释道。

高务实又想了想,问道:“你们不卖那些铁锅之类的东西?”

曹淦摇头道:“铁锅这等物什,价格倒也不能说不划算,但官府、边军也有时候会查。小人是觉得,反正做其他买卖也能养活百里峡这一帮子人,犯不着为了几口铁锅犯禁,惹得官府侧目,自找麻烦。”

高务实赞道:“好,你这个想法很聪明。”然后又问道:“不过我听说官市并不常开……你是走的私市这条线?”

其实蒙古人与汉人直接的贸易往来根本就没怎么断过,远的不说,就说大明,永乐年间,阿鲁台就与明朝开始了“朝贡贸易”,“岁或一贡,或再贡,以为常”。这种“朝贡贸易”属于官方间的贸易,主要出于蒙古封建主的请求。他们希望通过朝贡获得加倍的回赐,取得绸缎等他们自己生产不了却又很想享用的高档产品。

这种“朝贡贸易”与百姓之间互通有无的互市贸易是性质不同的商业活动,与游牧和农业两种经济之间的交换活动不可同日而语。马克思不是说过么,“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明初的“朝贡贸易”是与当时蒙古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贸易方式。

到了明中期前后,蒙古地区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发展。成化十六年,在《明史》里被称为小王子的达延汗消除了蒙古社会内部的割据和混战局面。嘉靖时,“小王子最富强,控弦十余万,多畜货贝,稍厌兵,乃徙幕东方,称土蛮,分诸部落在西北边者甚众”。“年来收养残秽.兼之卤我生口,日滋月息,即令小王子、吉囊、俺答诸部落,可三四十万,视昔之奔命穷荒,不见马矢者,盛耶?衰耶”。

可见这个时期蒙古畜牧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一方面使得他们能够把更多的畜产品作为商品而用于交换,另一方面自身也出现了“部落众多,食用不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蒙古必然要萌发出对外贸易的强烈要求,以便用自己的畜产品来换取汉人生产的粮食及其他生活消费品。而当这种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蒙古统治者就只能发动战争,企图打开与汉人进行贸易的大门。“庚戌之变”其实就是这类战争的一个缩影。

在这段时期中,尽管蒙汉统治者之间经常发生武装冲突,民族间的战争时断时续,但其实在民间却已自发地出现了贸易活动,史称“私市”。

“私市”并非近来才有,实际上早在弘治年间就已经出现了,“近闻北虏进贡多挟马入边私市,市者得之皆以归势家,因取厚利”。“厚利”之下,商民必趋之若鹜,“远近商贾多以铁货与虏交易,村市居民亦相率犯禁”。尽管大明朝廷颁发了一系列的禁令,企图禁绝“私市”,但是蒙汉间的贸易活动是蒙古与汉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并不是大明朝廷利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所能窒息得了的。

错非如此,来年高拱怎么可能借机推动“俺答封贡”这桩大事?可见做这件事是有各种基础的,大明朝廷只要有个能够真正站在实际立场看问题的政治家,就一定会顺势而为。

私市,就是这种基础的一个具体表现。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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