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反转控诉,小李:送进去!(1/2)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第353章 反转控诉,小李:送进去!:准备有声小说在线收听
x 第344章反转控诉小李:送进去!
关于提交再审的情况高院方面已经移交了管辖。
对于相关的证据进行了鉴定和核实。
以及通知各方参加庭审。
不过这一次…
对于再次审理吴艳等三名受害人并没有参加这一次的庭审。
而是将证据以及材料交由了其委托律师王琴进行委托代理出庭。
这一次对于夏明远来说。
开庭和其他诉讼流程都非常的顺利。
本次是由普三市中级法院进行的审理。
由于苏白补充了相关的证据。
所以从侧面的补充证据能够看得出来吴艳等三名受害人的口供有着虚假的可能。
在这种情况下…
王琴就算是在以受害人未成年的身份和其他情况作为答辩点。
可是没有客观的事实。
法院方面并没有采纳王琴的观点。
最终。
法院方面采纳了苏白补充的证据。
判定吴艳等人对于夏明远的控告存在着虚构的可能性。
并且没有客观的事实证明夏明远对于吴艳等三名受害者进行了骚扰和猥亵的事实。
最终判决夏明远无罪!
经历了三次判决最终在再审的程序中判定了夏明远无罪。
驳回了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结果。
三次判决怎么说呢…总算是给予了夏明远一个清白。
苏白轻呼口气看向审判台席位。
这一次的再审才是正常的庭审流程!
对方有着虚构口供的可能性再加上无客观事实怎么可能判定夏明远有罪?
判决无罪才是正常的情况!
…
在庭审上夏明远情绪激动不停的向着审判台席位以及诉讼委托律师席位鞠躬道谢。
在他心里面他一直相信着法律会还他一个公平的判决。
也愿意等下去。
只不过等到宣布再审结果的时候还是非常的激动…
等到情绪平复后来到苏白面前深深鞠了一躬:“苏律师…谢谢你…”
“如果不是你我可能不仅做三年半的有期徒刑。”
“甚至可能会在学校一直流传我骚扰和猥亵女学生这辈子的清白我都洗不白了!”
说话间声音中还带着颤抖。
苏白笑着点头:“不管怎么说现在已经宣布无罪了。”
“算是一件好事。”
对于夏明远的情绪苏白能够理解。
作为一名兢兢业业干了那么多年的老师。
最后清白不保而且罪名是猥亵和骚扰女学生。
这对一名在学校工作了那么多年的教师来说甚至有可能在心理上比杀了他都难受。
但是现在还有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
苏白继续开口:
“…关于后续的情况比如说吴艳等人的家庭利害关系和吴艳等人对你的诬告行为…”
“这一点要不要立案和提起诉讼…需要看伱的想法了。”
“相关的证据材料我都已经准备好了你如果选择起诉现在就可以进行立案处理。”
“你如果不起诉…也可以。”
“这需要看你作为委托人如何选择。”
夏明远听到可以对吴艳等人进行追责没有任何的犹豫。
“苏律师…我决定对她们进行起诉!”
“她们诬告我导致我坐了那么长时间的看守所…我必须要对她们起诉!”
“这几名学生的心太坏!必须要让法律好好教育教育她们!”
“要不然以后指不定闹成什么大的幺蛾子!”
“这是对我负责也是对其他人负责苏律师我请你起诉她们!”
“嗯好的。”
苏白笑着点点头。
说实话重进行立案开始到再审的结束这中间的羁押时间长达了五六个月。
要知道一般情况下看守所的环境甚至要比监狱还要差。
这段时间夏明远的精神状况一直都很差。
所以在苏白询问是否要对于吴艳等人的诬告进行立案的时候。
夏明远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为什么?
心里气!
明明没有的事情却被诬告有就差一点判了三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甚至影响了自己一辈子的清白和声誉。
这换在谁身上谁不难受?
对于夏明远想要继续立案苏白开口回应:
“好那么关于剩下的问题我会跟进的。”
…
对于吴艳等人的诬告证据苏白已经收集完成。
现在只需要向执法部门提交相关的立案情况就可以了。
只不过有一点…
立案还是要到相关的管辖部门进行立案。
也就是说还是要到百川县立案。
百川县内。
苏白带着李雪珍来到了相关的管辖执法单位。
在表明来意后填写了立案材料并且开口询问工作人员:
“你好一般在立案后具体什么时间才能给出相关的回应?”
工作人员看了一眼填写的材料微微皱眉:
“你这个案子涉及到的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
“涉及到了诬告诬陷并且还有五六个月的看守时间已经达成了事实上的犯罪情况。”
“关于相关的情况我们会经过审查核实会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应。”
“七个工作日?好的我们等待着回应。”
苏白点头然后带着李雪珍离开了执法部门。
等到走出办事大厅。
顿了顿脚步这时候李雪珍从后面追了上来:
“苏律师…先前谢慧已经说了百川县的司法环境可能不太好。”
“咱们现在在百川市进行立案会不会遭受到其他情况?”
不得不说李雪珍考虑到的这一点非常的对。
但事实情况是进行立案后就要走相关的流程。
如果流程不能得到推进或者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拒绝立案。
如果情况严重那么将会涉及到渎职等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不一定会有人帮助吴艳不进行立案。
就算是近亲属也不可能。
对于夏明远的判决是可以依照审判长的主观性。
可是如果拒绝执行立案已经涉及到了触犯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111条有着明文规定检察部门对于执法部门对应当立案的案件而不进行立案侦查。
向检察部门提出的检察部门应当要求执法部门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则必须要执行立案程序。
同时根据检察刑事诉讼规则第553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涉及到公诉案件应当进行立案侦查并且移送检方而不进行的。
检察部门可以要求按照管辖规定向检察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以上两条法律都规定了如何处理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
再有。
如果真的不立案那么还可以向上一级的部门提交申请。
总之…如果吴艳等人的亲属涉及到了这一层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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