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被告:不服从判定,我没罪!苏白:谁信?(1/2)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第231章 被告:不服从判定,我没罪!苏白:谁信?:准备有声小说在线收听
x 判定的方式不同代表着存在的主观不一致。
故意和过失行为的主要依据是预见与没有预见。
在这个过程当中。
最主观的判决就是董冰和方唐两个人的行为。
徐峰李涛张曼雷的犯罪事实成立。
在这个案件中是反驳不了的。
那么董冰和方唐的行为构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或者说构不构成故意的行为?
需要看证据。
…
庭审台上。
王雷没有太多的情绪表情平淡开口:“关于本案。”
“徐峰李涛张曼雷的犯罪事实清楚。”
“徐峰李涛张曼雷你们三人是否认罪认罚…?”
徐峰等三人没有请律师进行辩护。
而是找的援助律师援助律师对于本案的认定就是——
犯罪事实成立再继续辩诉也没有任何的意义认罪认罚。
于是——
按照徐峰等三人的委托意愿认罪。
以此来减轻三人的罪行。
援助律师开口:“我方当事人认罪认罚不再继续辩诉。”
“好的。”
王雷微微点了点头。
接下来所需要面对的就是方唐和董冰两个人的罪行控告和认定。
王雷看了一眼诉讼的材料紧接着开口:
“被告方方唐董冰涉嫌制作伪证串供过失致人死亡等罪名。”
“针对以上罪名被告方董冰和方唐有没有需要辩诉的?”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方唐和董冰两个人脸上皆是写满了不愿意。
在本案被提起公诉的时候两个人都非常的懵。
在他们心里面认为这不就是一个很小的事情吗?怎么就突然被提起公诉了?
他们的确是犯错了可是不至于闹这么大吧?
提起公诉并且刑期还那么长。
肯定不愿意啊!
在本案当中他们不认为自己存在什么过失行为。
两人的委托律师也针对这一点进行了辩诉。
辩诉的焦点在于。
认定不存在过失行为!
“审判长我方认为我方当事人方唐董冰不涉及到过失致人死亡。”
“其中有以下几点——”
“第一发生矛盾的行为是当事人徐峰和林栋等人进行的和我方并没有直接关系。”
“第二我方当时只是愤怒于林栋的行为并没有行使任何的其他行为并且按照徐峰等人的说法当时的那根“木棒”也就是本场庭审的唯一物证暂时没有找到。”
“只有徐峰等人的口供证明了这一点。”
“我方有权利怀疑这是对于我方的诬告。”
“只具有单一的口供并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因此不能判定我方有罪。”
“我方申请撤销对于我方的控告。”
这场庭审最关键的一点儿也在这里。
没有物证能不能证明方唐和董冰的过失犯罪行?
即——明知方唐和董冰有犯罪行为可是基于没有证据形成不了完整的证据链且方唐和董冰两个人一口否认。
直接咬死没有这种情况。
苏白:???
判定过失犯罪原本就没有什么问题了你现在来这出?
来阐述证据链了是吧?
来来来我让你阐述!
苏白举手示意有问题需要进行询问在得到了审判长王雷的同意后开口道:
“基于被告方的陈述我想询问几个问题…”
“第一:找不到物证证据链不完整但是我想请问被告方当事人徐峰等人承认了他们使用木棍击打林栋导致其死亡。”
“并且林栋身上的确出现了被木棍等重物击打的痕迹。”
“请问在当时的情况下为什么在看守时间会出现木棍?”
“是徐峰等人带进去的吗?”
“徐峰等人在进去的时候应该做有扣押的笔录吧?”
“这些应该记载着徐峰等人有没有带木棍吧…?”
“我想请问被告方当事人怎么合理的解释木棍的出现?”
“又怎么解释受害人林栋身上出现了大片棍棒造成的重伤?”
证物属于证据的一点。
如果单以证物来推断罪行的话的确构不成证据链。
达不到犯罪的行为。
口供同样属于单一证据不能构成在证据链。
可是对方的律师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徐峰的口供是和林栋身上的伤痕形成的证据链。
说白了证物是直接证据但是林栋的伤痕直接的证明了徐峰的口供是真实的同样属于直接证据。
那么基于这一点…
完全可以抛开方唐委托律师口中的单一口供不能形成证据链构不成犯罪事实。
苏白询问的两个问题的目的关键点也就在这里。
对方律师明显是想通过找不到证物这一点来进行脱罪。
但实际上没有任何的意义…
就算是这场庭审没有进行宣判但是这种实际上已经明显知道了对方的犯罪行为了肯定会把证物这一条补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